轉載自中廣 更新日期:2008/05/19 13:30

校園環境改變,教師要投保了,免得教師需要經年累月上法院打官司。立委提案希望修改相關法令,
強制學校投保「場所責任險」,讓老師可以安心教學。但教育部次長吳財順強調,如果學校要再另外投保,
每年需要增加三億多元經費,家長團體也憂心,此舉排擠到其他教育經費,因此還需各界意見。
由於立委與教育部歧見大,因此本案仍無共識。 (陳映竹報導)

立委黃志雄等26人提案,建議修正幼稚教育法、國民教育法、職業學校法、及高級中學法相關條文,
強制學校比照公共場所或賣場,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除了保障學生安全外,也可讓老師安心教學。

立委洪秀柱指出,目前全國25縣市當中,桃園縣學校率先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其他縣市是否有可能比照辦理?

立委江義雄認為,雖然場所責任險固然和國賠有競合,但是國賠需要程序申請,「不是我們所想的那麼容易,
一般民眾很難透過國賠獲得救濟」。他建議,教育部可在學生平安保險當中,
加入其他不容易透過國家賠償救濟的保險項目。對此,教育部次長吳財順強調,將召開公聽會徵詢意見後再研議。

吳財順說,目前政府已經全面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投保「學生平安保險」,還有國家賠償的保障。
如果學校要再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每年必須增加三億多元經費。
保障範圍還不包括學校教職員工對學童或第三人造成的非場地因素或人為因素損傷,因此還需徵詢各界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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